园城黄金回应拟收购圣窖酒业前被列为被执行人:欠款已全部还清

9月23日,对于公司被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园城黄金董秘办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已达成和解,相应的欠款已全部还清。“目前法院正在走流程,需要恢复执行,才能终结执行。”

9月22日,园城黄金发布公告,公司拟收购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然而,新京报记者发现,发布公告的前一天,园城黄金却被列为“被执行人”。

天眼查资料显示,9月21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商厦被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570000。

新京报记者获悉,上述案件系衡水双瑞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商厦、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代销合同纠纷案。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做出判决,责令被执行人还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合同款377369.64元(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另计);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998元、诉讼费用7156元、保全费2090元、执行费5319元。但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未在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找到被执行财产,所以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新京报记者还发现,园城黄金还因两起案件也被列为“被执行人”,分别是2020年1月7日,执行标的5000000,执行法院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17日,执行标的27410000,执行法院为旅山市人民法院。对此,园城黄金董秘办工作人员解释,这两起案件均为公司股东园城集团的借款,已和法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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